员工办理离职,HR需要搞好什么流程
员工办理离职,HR需要搞好什么流程
公司除了需要招聘者以外,也会有辞职的员工需要解决,许多HR都很怕碰到员工辞职,是因为流程较多,并且不仔细得话非常容易弄错或者漏掉一些办理手续并没有申请办理。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员工辞职后,HR需要搞好什么流程。员工办理离职,也代表着与企业的劳务关系完全解除,此刻企业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书时一次结清劳动者薪水。各地地方立法一般均要求在在解除或是解除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薪水,有一些要求是公司和员工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例如上海市),有一些可以从3日内或5日内还清(例如广西省、河北省、浙江省),不得在下一个薪水支付日再支付。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以后,还要办理档案相互关系社会发展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手续,根据国家要求,企业员工激发、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被辞退、解雇等,应当由员工所属单位在一个月内把它档案资料转送其新工作企业或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工作(组织部门)单位。假如是公司将员工辞退,那样这时候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还要给辞职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必须在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与用人单位受理交接工作时支付。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书或是工作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违反规定解除、停止的赔偿费。用人单位未依法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加工后,因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处理或者没有妥善处理的,劳动者提起诉讼规定支付加付赔偿费的,人民法院理应审理。HR还要注意必须退回辞职员工以前在入职时所交纳的保证金、有效证件这些,根据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留劳动者身份证件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劳动者自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背此方法要求,以贷款担保或者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扣除财物,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劳动者自己,并且以每个人五百元之上二千元以内的规范予以处罚;给劳动者造成危害的,理应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依规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资料或者其它物件的,按照前款规定惩罚。这一规定确定了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有效证件和扣除劳动者财物法律依据。最终HR还需要注意的是,在与辞职员工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以后,并不等于不再需要做任何事情了,这时候还要出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一般称之为离职证明书,并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手续。劳动者理应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受理交接工作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最少储存二年备查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