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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可以代替加班吗?
日期:2022-01-15 浏览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有哪些? 小编:啊南 58阅读 2021.03.22

     摘要: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待遇呢,其实不是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调休可以代替加班吗? 小编:啊南 176阅读 2021.03.20

     导读:遇到节假日,用人单位通常会因工作等原因,让劳动者进行调休。调休可以代替加班吗?如果可以,有哪些类型的工作可以?另外工资又应该怎么算?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从上可知,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以上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是针对通常情况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也就是说,对于一些工作时间比较特殊的工作,有着另外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什么类型的工作是例外的呢?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制定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审批办法》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等,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等,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规定,实行以上两种工作制的职工,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以上两种工作制的单位,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超过总工作时间的工作依然要被算作加班。

     知识拓展: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