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同样没有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做出规定,由 此可见,在正式的用工期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同样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辞职自主权。
~典型案例
案例26: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在某咨询公司担任市场推广的工作,因个人原因想要辞职,故以邮件的 方式提前30日向公司人事部及自己的上级领导发送了辞职信。但公司称暂时不 接受小李的辞职,因为小李手中有相关的一个项目,必须等到该项目全部完成了
方可辞职。然而,这个项目最快也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在小李等待了 30 天后,公司依然拒绝给小李办理离职手续,双方因此僵持不下。
%^律师评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小李已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提前30日通知的方式解除劳 动合同,并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该咨询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 时,常常因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无证据意识,不知道保留证据,而使劳动者 限于被动局面。因此,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上文 的小李通过邮件这种方式“书面提出”。
上一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几种方式?